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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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消防执法改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32号)精神,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实现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本次消防执法改革主要任务包括深化消防执法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便民利企服务、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消防执法队伍管理等5个方面43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涉改部门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湘潭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实行清单式管理,强化协调配合,细化改革举措,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

三、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1年6月)。组织发动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消防执法改革工作的有关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12月)。各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湘潭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迅速组织调查研究,梳理问题,明确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对改革中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由牵头单位按程序提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落细落实相关改革措施。

(三)深化落实阶段(长期持续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消防执法改革措施落实,建立健全消防执法改革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制度,落实规范标准,提升消防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消防执法改革任务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相关人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监管,及时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和隐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将消防执法改革融入地方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中予以统筹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采取公开发布、做客直播间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有效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消防执法改革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本地区本部门责任,做细做实各项改革工作,坚决防止在改革过程中出现推诿塞责、消极对待等问题。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将消防执法改革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政务督查工作内容,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湘潭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湘潭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分工

项目

主要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排名第一的为

牵头单位)

完成

时限

一、深化消防执法简政放权

(一)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1.通过相关政务网站、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广泛告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事宜,新闻媒体负责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

湘潭日报社

市广播电视台

2021年

6月

2.加强在湘潭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消防救援机构核准湘潭地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商事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将上月查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分别函告其他相关部门,并在信用监管平台上进行公示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持续开展

(二)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3.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政务网站、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公众号等媒体,将公众聚集场消防安全标准、告知承诺流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告知承诺管理机制

市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4.省级层面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系统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后,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审批信息抄告制度,及时做好业务、技术衔接,推动改革工作落地实施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行政审批局

5.消防救援机构及时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该场所消防安全是否达标的依据,不作为建筑合法性前提条件;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其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处罚。所有处罚信息均报送至“信用湘潭”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公安、教育、民政、文旅广体等部门办理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时不得将消防审批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发改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文旅广体局

一、深化消防执法简政放权

(三)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6.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的相关政策,公布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从业条件,鼓励培育本地新增消防产品生产和认证检验机构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持续开展

7.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函告会商制度,对消防产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开展消防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持续开展

(四)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8.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按照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提速要求,消防验收(含竣工备案)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消防设计审查在第三方中介机构图审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长期持续开展

9.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反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10.强化信息共享,消防救援机构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管理系统”查询账号,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共享建筑总平面、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图纸、资料;凡经消防验收或竣工备案合格的建设工程,及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一般单位进行情况抽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

(五)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1. 指导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示并纳入信用记录,实现消防监督工作政务服务“数字化”整体推进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长期持续开展

12. 推行尽职免责,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未被随机抽到,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

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二、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

(六)强化重点领域管控

13.在年度检查计划外,重点针对本地火灾风险特点和根据历年火灾数据分析,适时部署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

市消防救援支队

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长期持续开展

14.将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强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落实保障经费,配齐人员及器材装备。乡镇(街道)要落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监管主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和园区管委会

市消防救援支队

15.市本级及县市区(园区)要指导街道、社区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加强城镇住宅小区充电场所建设,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2021年

12月

16.按照因地制宜、安全使用的原则对迅速发展的农家乐(民宿)建筑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和分类治理,规范防火技术改造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文旅广体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7.推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生产、销售违法行为。推广采用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措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用气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七)实施联合监管

18.各级政府对本地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一单四制”管理;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曝光、督办联合惩处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市消防救援支队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长期持续开展

19.建立健全“96119”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规范对消防举报投诉办理,依法依规开展核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

(八)加快推进信用监管

20.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受到消防行政处罚、涉及消防安全的刑事责任追究和承诺严重失实、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以及有多次违法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符合严重失信认定规定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局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2021年

12月

21.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在规定期限内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有效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修复其失信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持续开展

(九)推进“互联网+消防监管”

22.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集成和整合有关部门、重点平台数据,提高大数据网络系统的覆盖范围和数据共享应用水平,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平台建设和升级提质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局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

长期持续开展

23.将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全部纳入湖南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将立案标准、自由裁量基准、判罚案例等嵌入系统,实现自动生成立案和量裁意见。通过系统监测执法数据,及时预警超越权限执法、审批超期、处罚畸轻畸重等风险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行政审批局

(十)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

24.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事故等级成立事故调查组,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依法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以及限制从业等处罚。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局

市公安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委

长期持续开展


二、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

(十)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

25.消防救援机构、应急部门要会同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办法》,共同建立完善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重大责任事故案等涉及消防安全领域刑事案件协作、移交、办理工作机制,依法追究消防安全违法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局

市公安局

协调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依法参与

 

26.按照《湖南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火灾警示教育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三、优化便民利企服务

(十一)创新便民利企举措

27.结合执法改革要求,对现行消防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改革后消防执法权责不一致、不相适应的,及时进行修订和废止,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司法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长期持续开展

28.在前期出台的容缺受理、“一次事一次办”等“放管服”措施基础上,结合职责调整和执法改革,研究探索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实现消防预约办理、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快递送达等服务的具体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行政审批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2021年

12月

29.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制定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形式、名义插手干涉建设领域消防工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长期持续开展

30.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仅封闭过火区域及与起火原因有关区域,并根据勘验进度及时缩小封闭范围,最大限度降低火灾现场封闭对单位场所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优化便民利企服务

(十二)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

31.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消防知识“应知应会”纳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内容。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指导和监督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新闻、广播、电视等应切实加大消防公益知识宣传和火灾隐患曝光力度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教育局

市文旅广体局

市科技局

市司法局

市委宣传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长期持续开展

32.制定开放消防救援队站具体实施办法,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为社会群众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教育提供便利条件

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十三)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33.落实全省统一的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集体议案、听证和案情备案以及申辩、申诉答复有关程序。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案情复杂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组织听证,有关情况报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

12月

34.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标准,提高消防执法案件回访比例,加强对处罚裁量情况的日常抽查,防止标准不一、执法随意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司法局

(十四)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

35.规范消防执法,落实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应用和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调取任一执法行为可以全过程还原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长期持续开展

36.落实消防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未通过法制审核的不得作出执法规定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长期持续开展

37.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消防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进展、结果、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相关信息,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筹推进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五、严格消防执法队伍管理

(十五)加强消防执法人员管理

38.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双人执法和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干部、消防员必须经相关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岗位交流制度,达到规定年限及时轮岗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长期持续开展

(十六)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

39.建立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登记制度,定期开展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情况承诺、报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调查,消防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准承揽消防工程、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5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

市消防救援支队

长期持续开展

40.消防救援机构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现职消防人员不得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消防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市消防救援支队

41.执法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监督执法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2.严格落实消防人员职业规范和涉消事项申报核查有关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限期退出,拒不退出的按规定进行通报,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违规从事消防经营性活动的,或存在拉拢腐蚀消防执法人员、在社会单位与消防救援机构之间充当“掮客”等行为的,应将其违纪行为通报给其目前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七)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

43.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发现的消防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对违法违规实施审批或处罚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对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律予以停职查办;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一律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长期持续开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