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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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全面实施“一六二”工程,着力打造“四区一地”,大力推进“六个湘潭”建设,培育壮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加速打造国家重要智能制造集聚区,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7号)精神,结合湘潭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工业整体规模、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工业投资稳定增长,到2025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050亿元,其中工业技改投资68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左右,规模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5%。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主导产业更加突出,集群效应更加明显,先进电传动及风电装备、精品钢材及新材料、生态绿色食品和槟榔、先进装备制造、军工、新能源和汽车制造、人工智能及传感器、电子信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省级新兴优势产业配套等11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产值突破4000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比重达到80%以上。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完成200家规模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到50家以上。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每年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同类地区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梳理一批工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并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国家“揭榜挂帅”和“工业四基”攻关。加强应用技术协同攻关力度,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产学研用合作,共同建设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协同攻关,提升工业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工业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每年开展“智造莲城”路演活动“6+N”场,推动60个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企业对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每年新增各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转化平台10家以上,培育2~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二)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十四五”期间每年实施50个以上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持续推动“两化融合”,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在重点工业产业集群推进“智能+”试点示范,通过加强培训推介、示范推广及实施奖补等,鼓励支持企业在生产线、关键工序推广应用机器人、数控机床、自动化设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软件等方面,利用智能技术推动制造业业态创新,促进制造业数字化和服务化发展;抢抓新基建发展机遇,加速推进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和推广,依托成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租赁、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全市智能制造重点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服务,打破“工业信息孤岛”,形成集物资采购、设备监测管理、技术支持、数据共享、客户资源等于一体的智能制造体系,实现工业企业“两升三降”(即劳动生产率提升、资源利用率提升和产品研发周期降低、产品不良率降低、企业综合成本降低),5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达到3%,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比累计下降12%,主要工业园区亩均税收达到并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三)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培育一批中国质量奖和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支持汽车、钢材、电机电控等领域行业协会牵头创建行业品牌,5年内培育10家以上国家级、100家以上的省级专精特新型“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在职人员职业培训,提升企业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对基层职工中涌现出的“工匠精神”典型人物,在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中加大表彰和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弘扬“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推进“双链工程”。支持11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每条产业链培育1~2个龙头企业,扶持5~8家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成长为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积极对接全省“3+3+2”先进制造业集群(即建设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动力三个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信创产业、先进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三个国家级产业集群;建设以满足衣食住行、健康养老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传统产业升级,形成一批跟上时代、引领时代潮流的经典产业集群;建设以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抢占发展机遇的新兴产业成为支柱产业集群),争取更多工业企业进入全省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产业链办公室)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不断提升产业链长度、厚度和关联度,提升产业链发展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产业链办公室)

(五)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产业园区主抓产业链建设的主体作用,精准定位各园区主特产业,避免同质化低水平恶性竞争,探索建立一区多园、园中园等特色园区,促进园区多元化、差异化发展。将先进制造业放在园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建设的首位,精准定位主特产业,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引进高质量制造业项目。强化产业生态培育,精心培育壮大一批隐形冠军、单项冠军,提升产业主体实力。优化园区功能布局,突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着力补短板、强基础,优化环境,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园区在产业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精品钢材深加工、电传动等主导产业,努力培育打造若干百亿级、十亿级大型龙头企业和龙头产品、龙头品牌;把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纳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持上给予倾斜,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单项冠军”和“航母舰队”;聚焦龙头企业,对接中联重科、三一重工、中车株机等市域外龙头企业,搞好配套协作,形成区域间优势互补、协作配套、错位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鼓励支持优质企业上市,争取助推30~40家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湖南股权交易所(新四板)及境外等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牵头单位:市经研金融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国企战略性重组,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引导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推动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聚集。(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七)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1.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每年举办一次高规格企业家年会,评选表彰“湘潭市优秀企业家”“湘潭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组织举办企业家沙龙,组建政企微信交流群,建立完善企业家与市领导交流互动平台,倾听企业家意见建议;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企业家大讲堂”培训活动,筛选一批知名企业家和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组成“企业家顾问服务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智库”,实施“大手拉小手”结对帮促活动,帮助企业开拓视野,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提振发展信心。(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信局)

2.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自主经营权,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家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3.实施工业人才引聚工程。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科研工作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人才载体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潭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进行技术开发;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将具备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在潭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大力宣传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及其配套政策,对来潭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在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或有关优惠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湘潭市推进制造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湘潭市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和市长“双组长”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各县市区(园区)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负责人的工作机构。实行市级领导联系300家重点企业机制,由市委常委和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分别担任各产业链链长,其他市级领导担任副链长,并安排一个市直部门作为协助链长、副链长联系企业的责任单位,其中每位市级领导联系一定数量的重点企业,帮助链上企业解决问题,促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由市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联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讲评,并通报相关情况。(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规划引领。在制定湘潭市国民经济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过程中,明确并落实各园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定位,在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上突出工业的主导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高质量编制《湘潭市工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细化军民融合、智能制造、产业链发展等专项规划、计划并加以落实,加快提升工业竞争力,加速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要素保障。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保障工业用地规模,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全力保障“十四五”期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谋划并优化项目储备,突出产业链精准招商,确保工业(制造业)项目数目和投资额均不低于当年招商项目总数的5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充分发挥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市级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作用,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推广“园区助力小微贷”等形式,创新“银园”风险分担模式,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先进制造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责任单位:市经研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园区管委会)建立市、县两级工业专项资金和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加大对工业财源建设的奖补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市级税收增量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加大工业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每年举办一期以上的全市工业管理人才培训班,有计划地安排工业行政管理人员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加大对熟悉工业、善抓工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县市区工信局局长、园区分管产业的领导及产业局局长应当具有从事工业管理的工作经验;探索从全国国家级园区引进有经验的优秀管理人员担任产业园区领导职务的方式,并积极从企业选拔优秀管理人员到园区及产业链落地办公室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营造良好氛围。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全市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市委、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定期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开设宣传专栏,推广优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报道优秀企业家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具有本土特色的优秀企业文化和管理经验,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充分发挥好“湘潭亲情直通车”微信公众号服务民营企业作用,编印并免费向全市企业家发放《湘潭企业家参考》月刊,宣传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推广优秀企业发展经验。(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建立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努力在全市形成围绕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担当进取、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

(五)优化企业服务。服务企业坚持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探索推出企业服务“五个一”的机制,即启动一个企业服务热线(收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整合完善一个服务平台(整合现有资源,建立企业问题网上直报系统)、用活一个微信群(及时上传国、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一套机制(建立线上、线下问题收集、分类、办理、反馈、评价等服务机制)、搞好一系列活动(继续推进千百扶培、企业巡诊、产销对接、产学研合作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督查落实。每项具体工作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责,针对本意见明确的各项具体任务,出台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流程、责任科室和服务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并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由市委督查室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考核办公室、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优化办等部门,针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执行力不强,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纪依规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考核办公室,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优化办)

(七)注重精准考核。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和“入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招商引资、科技创新、要素保障、企业服务等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细化考核方案,实施精准考核。严格按照相关绩效考核方案落实加分和扣分措施,考核结果和日常工作通报情况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绩效考核办公室,市工信局)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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